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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市纳溪区供销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

  • 时间:2016-12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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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杨兴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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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年以来,泸州市纳溪区供销社党组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,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行为,全面提升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领导力和战斗力。

  一、强化组织,认真落实“两个责任”。一是区供销社成立专门的领导组,对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担负全面领导责任,严格实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。二是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,分解工作任务,签订责任书8份,对机关股室和直属企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情况,开展监督检查。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,开展供销社行风建设和责任担当,发出供销社家庭助廉倡议书19份,家庭助廉承诺书5份,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更加规范,解决懒政怠政问题专项行动,扎实开展正风肃纪,全面提升服务水平。

  二、加强学习,提高拒腐防变能力。一是结合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认真学习党章、“一准则两条例”和四规定,打牢思想政治基础。二是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《国资之蠹》、《一个市委书记的蜕变》和《沉沦的代价》,要求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,严纪党的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。三是切实同党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委保持高度一致,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,认真查找党员干部身上“不严不实”问题,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,制定整改方案,限时完成整改。

  三、结合改革,抓行风转作风。一是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,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,注重长效,严格执行党章、“一准则两条例”和四规定,做到自尊、自省、自励。二是认真开展“四风”问题整改活动,对为农服务中的“四风”问题进行认真查找,深刻反醒,按照实施方案限时整改,对 “四风”方面存在的6个方面问题明确整改时限,逐一整改。四是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,以树立以清廉为荣、以贪腐为耻的道德观念,弘扬供社“扁担精神”,制作廉洁文化栏12版,发放廉政风险黄色提醒卡9张,开展约谈提醒13人次。

  四、防控结合,增强监察监督力度。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机制,累计查找风险点6个,制定相关的防控措施,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。二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。制定完善《纳溪社有资产管理办法》,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,积极抓好护国供销社等改制遗留信访问题解决,力求将矛盾降低,维护系统平安稳定。三是开展项目全面清理整顿。对直属企业开展重点项目全面清理审查,对群众职工关心的社有资产收益使用等进行专题审计。四是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。严格按标准控制会议和接待经费,同时,严格执行机关上下班签到制和去向告知制,做到一月一通报。